(2026年4月29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 娟为县司法局局长; 王启虎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宋贺朋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余先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 娟为县司法局局长;
王启虎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宋贺朋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余先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