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罗健康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 杰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先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 昕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杨国宏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罗健康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 杰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先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 昕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杨国宏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