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7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司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程 磊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胡 涛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刘司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程 磊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胡 涛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