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7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 伟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 杰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
刘 伟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 杰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