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蒋光勇的县人民法院孟集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大鹏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
蒋光勇的县人民法院孟集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大鹏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