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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合并和更名及政府有关组成部门机构改革备案情况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7-11 10:07作者:管理员1 保护视力色:       

(2024年7月10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机构改革工作需要,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整合并入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共霍邱县委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霍邱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此次机构改革组建县信访局,不再保留合署办公的县委信访局与县政府信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更名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城市管理局。相关机构名称变更,基本职能未变,由原提请机关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原已任命人员的职务名称作相应变更,不再重新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