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0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友宝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戴泽朴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潘 峰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何长云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胡玉祥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孝豹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 徽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王福军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罗 阳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叶 伟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宏芝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潘 勘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赵星海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潘 勘的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