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召开第二十次一主任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办公室)
2.交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一号、二号、三号、四号议案;(有关工作机构)
3.向县委报告2022年度履职评议情况,起草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人选工委)
4.收集、整理、审核、交办“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代表意见建议;(代表联络办)
5.起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幼儿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方案;(教科文卫工委)
6.完成《安徽省林地管理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并并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农工委);
7.接待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研(财经工委)
8.到乡镇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常委会各位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