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4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程 磊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梅恩平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祖国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