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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12-08 17:12作者:胡永志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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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俊,副主任任丽、刘德勇、王光华、张大喜3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沈勇,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韩俊,县人民法院院长赵 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文峰,县人社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刘德勇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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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稿)》。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博辞去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依法补选2名市人大代表,决定任命王竹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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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俊作会议总结讲话。他强调,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县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和工作需要,结合人大工作实践,对任免办法有关条文及时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调整,是保障依法行使任免权的需要,是提高常委会任免工作质效的需要,也是增强法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的需要。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作机构要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更加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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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对新任命人员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做到“心中有党”;二要增强法治意识,做到“心中有法”;三要增强担当意识,做到“心中有责”;四要增强宗旨意识,做到“心中有民”。

王俊还对县人大常委会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时近年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认真总结全年工作,按照序时进度,如期完成任务;要精心谋划明年工作,做到谋深谋实,为人大常委会顺利开展2023年度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精心筹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县委有关要求,把县人代会各项筹备工作落细落实,确保人代会顺利有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