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潘纪红、陈 晨、陈孝升、王萍萍、杨传武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传松、许亚利、巫玲玲、王永涛、周素月、陈强、王喜来、胡欣、刘红贤、刘丽、徐永俊、何振群、汪芬、刘金华、靳军、赵丽华、田军、桑成红、孟庆敏、郑敏、闵长娟、许小静、陈孝云、田静波、陈智月、盛祝勤、刘从安、周柱福、陈旭光、陶长娟、陈润、王正维、许磊、金凤宝、张金勇、傅蒙、张素坤、蒋传成、史必俊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