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召开“聚民意,惠民生”行动调研工作座谈会(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办、办公室);
2.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月工作碰头会议以及第11次主任会议(办公室、法制办);
5.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人选工委、办公室);
6.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监察与司法工委);
7.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江淮普法行以及筹备法治讲座相关事宜(法制办);
8.组织对口联系单位召开民宗侨外工作座谈会(监察与司法工委);
9.继续对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监察与司法工委);
10.督促县审计局列出整改清单,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安排布置工作(财经委、财经(预算)工委);
11.筹备乡镇人大代表培训相关事宜(人选工委、办公室);
12.继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调研(城建环资工委);
13.开展企业用工情况调研(社会建设工委);
14.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调研(农工委);
15.开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教科文卫工委);
16.开展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各工作机构);
17.对承办单位督查“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各工作机构);
18.对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进行集中督办(各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