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聚民意,惠民生”行动暨“双联双促”工作推进会(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办、办公室);
2.接待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我县“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开展情况(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办、办公室);
3.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人选工委、办公室);
4.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县委办、人大办);
5.继续筹备乡镇人大代表培训相关事宜(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办、办公室);
6.继续收办“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代表建议(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办);
7.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办公室、法制办);
8.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办公室);
9.召开法治讲座(办公室、法制办);
10. 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法制办);
11.准备法院执行工作报告、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监察与司法工委);
12.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江淮普法行(监察与司法工委、法制办);
13.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召开民宗侨外工作座谈会(民宗侨外工委);
14.开展营商环境及平台建设情况调研,并拟写调研报告(财经委、财经(预算)工委);
15.了解2022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决算情况、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财经委、财经(预算)工委);
16.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调研(社建委、社建工委);
17.继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调研(城建环资工委);
18.继续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教科文卫工委);
19.继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调研(农工委);
20.继续开展乡村卫生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教科文卫工委);
21.继续对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进行集中督办(各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