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任职前法律考试。拟提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依法任命的县政府及组成部门负责人共18人参加考试。
此次考试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多种形式,内容涵盖了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主要考察拟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人大意识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强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推动拟任人员自觉强化人大意识和法治意识,在工作中学法、知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