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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09:01作者:管理员 保护视力色:       

霍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县人大代表窦磊、谢德权领衔提出《关于全面加强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为一号议案,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对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的关注。接到交办通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多次召开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水利、林业等部门,以及有关乡镇参加的办理工作会议,积极落实具体事项。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办理情况

2021年7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县东西湖自然保护地进行专项督察,并将城东湖存在渔业养殖、矮圩拆除不彻底等影响城东湖水质问题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县委、县政府将代表议案所反映问题与督察反馈问题统筹结合,一体化共同推进整改,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东西湖自然保护地环境问题整改,着重对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分管负责人现场督导检查6次,召开问题整改推进调度会10余次,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共管、领导包保的高位推进工作格局。

(一)建立城东湖环境保护机制。成立了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有12名同志在岗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并明确了城东湖环境保护职责主体。编制完成《霍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霍邱县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霍邱县城东湖水体达标方案》《城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职责分工,全力推进城东湖水环境治理。积极争取上级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为城东湖治理提供资金保障。目前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组织专家审查。

(二)明确水源地保护监管职责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县城东湖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批复要求,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m的水域、陆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外2000m范围水域和正常蓄水线以上纵深200m范围陆域;准保护区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外城东湖水域和沿湖正常蓄水线以上纵深200m范围陆域。我县明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统一监管;县住建部门负责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供水设施建设,以及运维管理;县畜牧部门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禁养区、限养区进行划分和监管;属地乡镇负责保护区内具体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

(三)切实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县政府着力加强入河入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切实对排污口污水实施统一纳管集中处理。对暂时不能纳管的,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确保正常运行、出水达标。全县共61个入河排污口,涉及城东湖10个,通过持续整治,2021年通过省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同时,加快推进全县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工作,使用生态补偿资金,将孟集镇霍孟航道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建成完工,城东湖周边8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目前正在实施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加大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入湖污染负荷。县政府不断完善县城城东片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实施了重点路段截污工程整修并接通至淮河大道管网,通过管网将城东片区污水截流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效解决了城东片区生活污水入湖污染问题。

(四)依法整治城东湖环境。县政府制定了《明康汇霍邱东湖渔业有限公司在城东湖自然保护地渔业生产活动问题整改方案》《霍邱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非法圈圩整改工作方案》《东湖渔业村渔民二万亩生产生活基地退捕退渔安置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县水产中心已与明康汇公司解除城东湖水面承包协议,围网已全部拆除;县林业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了矮圩拆除土方测量单位,初步明确待拆矮圩48个,总长度约123.6公里;县水产中心前期通过对湖内生活船舶全面摸排,已将渔民船舶全部迁出;针对新店镇茅桥村江滩组群众在湖内居住问题,该镇已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有序推进原则,计划在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迁出任务。在省环保督察期间,立行立改拆除城东湖圩堤13条、长7.9公里、土方4.8万方。

(五)积极推进城东湖生态治理。按照《霍邱县城东湖水体达标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湖区湖体生态构建、入湖口生态湿地建设等水质提升项目。湖体生态构建工程(约9500万平方米)主要是通过湖区鱼类异地安置、底质改良、微生物群落构建、底栖动物群落重构、鲢鳙鱼控藻、水生植物群落构建,以及贝类原位净化等措施实现湖体水质达标和生态修复;入湖口生态湿地工程(12处共约7578亩)主要是通过在12条主要污染支流入湖口处构建以淡水贝类为主的“贝鱼草”强效净化系统,有针对性的削减每条支流入湖污染物量。两项工程费用投资估算约3.2亿元。目前,聘请的水环境治理专业公司已完成项目前期立项、可研编制等工作,正在履行招投标程序;县林业中心正在推进城东湖生态长廊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已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县水产中心持续加强禁渔、电捕鱼方面宣传,同时,加大夜巡夜查力度,严厉惩治城东湖违法捕捞行为。

(六)有效控制城东湖面源污染。进一步加大对城东湖流域规模畜禽养殖场“一场一策”落实情况的动态巡查、随机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21年以来,排查城东湖周边规模养殖场208家,发现问题7个,均已整改到位。县畜中心负责牵头对散养户养殖行为常态化监管,确保粪污不直排;农业农村等部门深入开展测土配方和精准定量施肥,推进化肥零增长。同时落实农药包装回收处置制度,组织农药销售商集中回收农药包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七)全面实施城东湖联防联控。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与裕安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系沟通,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并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协同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前,砖洪街道生活入河排污口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损毁设施得到修整,已正常运行。为加强监测预警,将在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砖洪大桥上游各建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目前已完成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挂网招标,建成后可实时掌握上游来水水质情况,为联防联控提供科学依据。

、存在问题不足

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时间、物力、财力,才能取得成效。从目前治理情况来看,城东湖水环境治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水质目标考评设定不够科学。城东湖为过水型湖泊,补水主要靠汲河上游来水。汲河上游来水水质目标为河流型Ⅲ类,其中总磷指标控制浓度为0.2mg/L,而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水质目标为湖库型Ⅲ类,其中总磷指标控制浓度为0.05mg/L。从监测数据看,汲河上游来水水质总磷指标浓度一般在0.1mg/L以上,虽能达到上游水质考核目标要求,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下游城东湖水体水质。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不够明显。我县是农业大县、养殖大县,城东湖周边大量农田在生产过程中,群众普遍施用化肥农药,并随农田退水大量进入城东湖。同时,周边乡镇畜禽养殖活动中产生的粪污未能全部综合利用,也会随地表径流直接或间接流入湖区,污染水体。城东湖周边乡镇近年来发展龙虾养殖20多万亩,由于投料喂养和频繁换水等原因,也形成了城东湖新的污染源。三是污水处理设施减排作用发挥不够有效。城东湖周边8个乡镇政府驻地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污水管网配套不够,加之没有做到雨污分流,造成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均存在一定问题。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政府将严格按照人大议案办理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城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在加大县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城东湖周边乡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快城区管网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

(二)突出重点,强化治理。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三)完善机制,严格监管。进一步充实东西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人员力量,常态化实行多部门、上下游联动,对环境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