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8日霍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海伟提出了辞去霍邱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王海伟辞去霍邱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