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履职工作 > 监督工作 > 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15 17:07作者:县人大办 保护视力色:       

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王懿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实施,强化组织领导,加大配套资金投入,注重督查调度,创新宣传方式,形成“上下联动、有效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决胜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同时指出2020年我县民生工程启动迟、推进慢、基础工作薄弱,导致在全市月度考核排名逐月下滑,年度综合考核排名靠后。今年我县民生工程建设存在县级配套资金缺口较大;部分项目审批缓慢、规划不够科学牵头部门项目实施方案不精细,实施进度慢;实施部门与乡镇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提出了意见建议,结合会议审议和调研情况,整理后形成了审议意见。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3次主任会议决定,现将审议意见转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处理,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的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一、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各部门的责任,强化工作合力,完善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通报制度。制定项目实施的时间表增强民生工程项目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各项民生工程项目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工程项目知晓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从而引导群众自觉支持民生项目实施。        

完善民生工程实施保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将民生工程资金列入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开展监察、审计监督。加强质量监管,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督查和验收制度。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入使用

三、注重民生工程实施效果聚焦民生建设中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突出教育、医疗、养老、饮用水安全、交通等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难点问题,筛选确定民生实事工程项目。注重从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各信访反映集中、具有普遍性的民生诉求问题确定民生实事项目。以“两不愁、三保障”为底线,把解决因病、因残、因灾致贫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列入民生实事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把实事办好

四、加大问题的整改力度。民生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如民生工程补贴类项目对弱势群体应享尽享上政府统筹安排不够;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投入运营的少;长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没有运营;周集二水厂建成后没有投入使用;县自来水厂经长集户胡镇供水,跨乡镇管护难供水总量不足结算水价偏高等问题。县政府要组织牵头部门认真核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民生程项目实施进展及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1.霍邱县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市直排名后进统计表

2.人大常委会调研发现民生工程实施问题清单


附件1

霍邱县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市直排名后进统计表

序号

项目

2020年目标任务

牵头

部门

市直

排名

备注

1

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38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目标,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主要是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治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淮淠建设中心

第三档

2

棚户区

改造

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800套,基本建成1630套。

住建局

第三档

3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个,房屋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涉及住户568户。

第三档

2021年无任务

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当年缴费人数达49.5万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人社局

第三档

5

就业创业促进

开发300个公益性岗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219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

第三档

6

退役军人培训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2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三档

7

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根据群众需求实事求是确定目标任务。

农业农村局

第三档

8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2020年,新培育17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和18个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实现追溯,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区块链追溯应用。

第三档

2021年已退出

9

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约15000人,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保证婚检工作质量;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约177820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

卫健委

第三档

10

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

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保障特困供养对象13288人,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全护理、半护理两档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民政局

第三档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救助对象约427人次,实行动态管理、应救尽救。

第三档

城乡医疗救助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其中对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其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实行定额资助。2020年,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58063人(其中:资助建卡贫困人口参127287万人)。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医保局

第三档

1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保局

第三档

12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更加便民利民。

第三档


附件2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民生工程实施

存在问题清单

一、就业创业工作方面(县人社局牵头实施)

1.制定出台创业优惠扶持政策不足

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3.公益性岗位开发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二、棚改工作方面县住建局牵头实施

1.资金落实慢2021年按照省厅批复,我县征迁地块涉及征迁户约1800户,新开工1490套,基本建成2392套,约需资金10.6亿元,目前资金问题尚未落实到位。

2.征迁进度慢。截止目前申报的四个棚改项目均未实际实施征迁,且征迁具体时间尚未明确,序时进度存在较大差距。

3.安置房建设慢。现在上报的四个棚改项目的安置小区未能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且无法与最终实际安置地点相对应,一旦实施拆迁安置时,选择安置方式的拆迁户不多,货币化补偿占比较高,增加了安置费用,群众满意度不高

三、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方面县民政局牵头实施

1.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部分乡镇、部门重视不够,特别是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合力。

2.工作力量不足,缺乏工作人员,现有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3.规范救助制度程序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方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实施)

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培训后就业成效不明显。一是创业、自主择业理念不强。对于学技能创业、自主择业理念淡薄。二是没能有效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培训后就业能力不足,今后需进一步完善培训内容

五、农村道路交通建设方面县交通局牵头实施

1.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滞后,没有达到序时进度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2.以前建设的道路有不少路段路肩培土不及时,绿化不到位主管部门督查整改乏力,乡镇主动性不足,有等靠思想。

六、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县人社局、医保局牵头实施

1.宣传力度不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手段单一力度不强,群众对参保、领取待遇和报销的具体标准等有关政策了解不足,尤其是年轻人,认为个人缴费高,享受领取养老金、因病报销等离自身很遥远,且养老金标准、医保报销比例不高,加之在外务工,可以在异地企业参加职工保险,参加我县居民基本养老和医保的意愿不强

2.发放渠道单一。养老保险打卡发放只支持邮政储蓄,而邮政储蓄在农村的覆盖率全面,老人取款不方便,有跨乡镇取款现象,增加了领取养老金的成本和难度,应该在所有乡镇开设取款点,方便老人及时领取养老金 

3.医疗救助能力不强城乡医疗救助在实施过程中,一是救助病种范围窄。大多数都是对绝症病人的救助,而不是对大多困难数群众的基本医疗救助需求,救助病种的范围较小。二是救助标准低。大病救助对缓解困难群众的就医问题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保障,大病救一般一个年度内4000元左右,这对治疗大病一次花费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

七、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淮淠建设中心牵头实施)

1.建设进度滞后2021年项目批复下达较迟,项目规划编制时要与乡村两级有效对接,要结合地域特色进行规划,建设内容不能千篇一律。2020年项目仍有部分村未完成建设内容,与验收标准差距较大,亟待加快实施。

2.缺乏管理养护。美丽乡村建成后,管护不能有效跟进,少数项目环境卫生管理存在不足,脏乱差现象仍有表现,未能展现乡村美好一面,起到示范作用。

八、标准农田建设及水利工程方面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牵头实施

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要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待水稻收割完成后能及时开工建设。以前实施的农田建设及水利工程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没有人员进行专门管理、养护,如节制闸损坏不能及时维修,严重影响效益发挥。

九、改厕工作方面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1.改厕资金拨付不及时。一是2020年实施改厕资金暂未拨付。二是2019年实施的改厕,因改厕系统关闭,导致未录入,并且该项资金未拨付。

2.改厕工作推进慢。各乡镇完成改厕试点工作后,已全面启动实施,但是在推进过程中由于种种问题,完成进度较慢,明显低于全市平均进度,少数乡镇完成率不足10%。

十、农村饮水方面水利局牵头实施

1.群众对水质及费用不满意。马店镇自来水新入户群众反映收费过高,水厂经营单位应加强预存水费和材料费的宣传,做到明码标价,水利部门和属地乡镇也应监管到位。对于水费要严格收费标准,合理收费,防止乱收费。少数偏远村庄群众反映水压小水质较差、供水间歇时间长等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加以解决,增强群众用水的满意度。

2.设计不合理。县二水厂经长集管道增压后,向户胡等乡镇进行二次供水,由于自来水管道过长,沿途跑冒滴漏,存在跨乡镇管护难、供水总量不足、水表指数进出差异较大、结算水价偏高等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乡镇对自来水差价结算补贴资金较大,意见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