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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城东湖环境保护议案督办会

发布时间:2021-05-08 10:05作者:胡玉祥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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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对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定通过的关于全面加强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议案”督办会议在人大办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俊,副主任刘德勇,县政府副县长赵德军等县领导出席会议。县住建局、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水产中心、畜牧中心、林业中心等县直单位负责人和潘集镇等环城东湖6个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霍邱县城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汇报,县政府政务督查督办室对办理关于全面加强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议案办理安排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对关于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审议意见决定事项及调研建议意见(2020第一号通知书)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情况进行了通报,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审议意见落实及一号议案办理进行了表态发言。

     王俊要求,对人大议案的办理有法定刚性要求,办理结果要向人代会进行专项报告,政府及部门务必认真办理。一要从心底重视对城东湖环境保护工作。二是政府及部门要制定具体办理工作方案,在调研基层上,全面摸排问题,拿出解决方案,报人大相关工委。三是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四是要对上游固镇排污、新店江滩村民组搬迁、非法圈圩等重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统筹协调,对症施治。(胡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