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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4-27 17:04作者:胡永志 保护视力色:       

   42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明带队对全县《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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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成员分两组先后深入城关、长集、孟集、花园等乡镇,对卫生站、社区、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全县《条例》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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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郭祥杰就全县《条例》实施情况和考察宿州埇桥区、陕西吴起县、兰州七里河区等地学习的先进经验作工作汇报。与会代表和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踊跃发言,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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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在会议总结时强调,要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文明风尚,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要严格管理。在宣传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执法刚性,筑牢底线思维,鲜明文明导向,加大曝光力度,让更多人知边界、明事理、懂规矩、不逾矩。要推动示范。重点聚焦试点建设,以点带面,全力打造文明示范街道、学校、社区,在全县掀起人人参与、人人学习的热潮。要加强投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资金投入及管理,强化设备、人才队伍等软硬件设施建设,全力保障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压实责任。促进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需要各部门进一步明晰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发挥联动协同效应,对各种不文明行为做到标本兼治、持续发力、凝聚合力。在培训和考核中,进一步激发工作人员热情,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美好霍邱贡献力量。

  县文明办、城管执法局、商务局、文旅体局、交警大队、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参与座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