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霍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霍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赵 明所作的《霍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