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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霍邱县城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县政府落实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05-25 16:05作者:管理员 保护视力色: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 5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罗文代表县政府所做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霍邱县城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调研报告”并观看了幻灯片。县政府办、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环境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涉及全县60多万群众的饮水安全,对全县脱贫目标的实现和霍邱长远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霍邱县城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2018第二号)得到较好地落实。县成立了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河湖长制度。制定出台了《霍邱县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等系列文件,与沿湖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环境问题的执法力度不断增强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规划并批准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对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城东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在污水直排及排污口治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转、非法圈圩拆除和湿地保护、湖区综合管理、 周边环境整治、管理机制和执法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提出了意见建议,结合会议审议和调研情况,整理后形成了审议意见。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现将审议意见转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处理。并请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的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送交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政府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适时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在年底人代会进行专项通报。

尽快完善城东湖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要整合各部门资源,成立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综合管理机构,确保有效运转。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编制城东湖湿地保护长远规划。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城东湖环境保护的检查和考核。把县政府报告中回应问题指出的部门责任,认真整改,加以落实。

彻底解决污水直排问题。要强化河湖长制度落实考核,对城东湖和汲河的排污口进行详细排查,把排污口治理责任到人,严禁污水直排入河入湖。分析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大面积停用的原因,研究重新启用发挥作用的办法。特别是要加强城关东片污水治理和乡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依法整治湖内环境。对湖内新旧非法圈圩进行全面摸排,限期拆除,对一期拆除效果进行评估。依法迁出新店镇茅桥村江滩组湖内居住群众湖上生活的渔船,实现湖内不住人的目标。积极研究解决湖内生态科学养殖办法,遏制水产养殖带来的水污染问题。对城东湖湖内水草对水质影响进行评估,定期清除湖内易腐杂草。

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加强环城东湖养殖场的粪污治理力度,提升治理设施,加强使用检查,打击偷排行为。对禁养区养殖场拆除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有效解决湖区散养散放问题。政府应出台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具体措施,细化奖补考核方案,建立农药包装回收制度等。加强湖区周边秸秆回收利用力度。

全面实施联防联控,强化监测和信息公开。要加强与汲河上游县区的沟通协调,建立汲河跨界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向市环保部门争取力争使市对汲河入境断面考核指标设置合理优化为II类加强监测预警,合理建设监测设施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

 

附:1、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发言摘要

        2、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湿地)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附件1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发言摘要

    1、县政府应该进一步重视城东湖治理,加强统筹,要整合各部门资源,成立以相关部门参与的城东湖专门综合管理机构。

2、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提出近期改进管理措施,加强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 加强汲河跨界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积极与上级争取,力争使市对汲河入境考核指标设置为II类

4、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重点保障城东湖水源地保护资金的兑现。

5、要编制“城东湖湿地保护长远规划”,提出五年建设目标,加强湿地的保护和建设工作。

6、组织力量,对影响城东湖水源地的周边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门排查报告。

7、对湖内非法圈圩要全面摸排并坚决拆除。加强管理,对继续新建圈圩的要进行打击处理。

8、要研究停用的污水处理设施重新启用办法,尽快使已建设施发挥作用,并加强使用检查。

9、强化河湖长制考核,对城东湖入湖排污口进行治理,排污口治理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污水直接入湖入河。

10、加强环城东湖养殖场粪污治理的管理力度,提升粪污治理设施,加强使用检查,打击偷排行为。对禁养区养殖场拆除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违法恢复的坚决处罚到位。

11、加强城区东片污水治理,尽快恢复截污设施。强化城区雨污分流管网的规划和建设。加强对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管理,加大乡镇街道污水管网改造投入。污水处理厂,重建轻管,资金浪费比较严重。

12、进一步加强湖内环境管理。一要迁出新店镇茅桥村江滩组湖内居住的居民。二要坚决拆除湖内居住的鱼船,实现湖内不住人的目标。三要积极研究城东湖生态养殖的科学办法,尽快解决外包养殖问题。四要对城东湖湖内水草对水质影响进行评估,并定期清理湖内易腐杂草。

13、进一步加强城东湖周边环境管理,减少面源污染。政府应出台农药、化肥减量使用的具体措施,建立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的细化制度,加强对农药售卖商户的管理和考核。对在禁养区内的乱养乱放问题,要进行专项治理。加强湖区上游乡镇的秸秆回收利用力度。

14、对破坏环境行为处罚问责不到位。县政府要出台问责打击办法,要强化追责、高压治排、加强督查检查、综合治理。

15、建议请专业环境保护治理公司对城东湖环保问题进行评估、规划和治理。

16、要加大城东湖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周边群众的环保意识。

17、要处理好当前治理与长远治理关系问题,要建立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作用发挥的机制问题。加强乡镇雨污管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