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1日霍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华祥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李向东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墨 力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郝祥森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卞命友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施文中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甘 露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黄 勇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
张东升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
郑 斌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
墨 力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 祥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周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友生的县人民法院石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 敏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桂皖湘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梅玉琴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功群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薛 玲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